关于做好2021 年度江西省高校
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教学系:
根据赣教社政字[2021]11号文件要求,现将2021 年度江西省
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1.研究项目分为:(1)规划项目,资助经费 2 万元;(2)
青年项目,资助经费 1.5 万元;(3)专项任务项目(高校思想
政治理论课教师、高校辅导员、红色文化教育研究专项),资
助经费 1 万元。项目资助经费由各高校统筹安排,保证及时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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额到位。
2.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,由申报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
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
长,自行拟定研究课题。规划项目、青年项目申报课题要体现
鲜明的时代特征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。专项任务项目要围绕
党中央、省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,拟定研
究课题。
3.申报者申报前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
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(2021 年修订)》,切实提高申报质
量。
二、学科范围
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:(1)马克思主义/思想政
治教育;(2)哲学;(3)逻辑学;(4)宗教学;(5)语言
学;(6)中国文学;(7)外国文学;(8)艺术学;(9)历
史学;(10)考古学;(11)经济学;(12)管理学;(13)
政治学;(14)法学;(15)社会学;(16)民族学与文化学;
(17)新闻学与传播学;(18)图书馆、情报与文献学;(19)
教育学;(20)心理学;(21)体育学;(22)统计学;(23)
港澳台问题研究;(24)国际问题研究;(25)交叉学科/综合
研究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学、科研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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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(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)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
道德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
质性研究工作。课题组成员能够履行项目研究职责,结项时能
够提供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。
2.项目应组成课题组,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。项目
负责人仅限 1 人,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 3 人、控制在 7 人以内。
3.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,参与项目最多
1 项,如有在研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、省社科基金
思政课研究专项,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申请新项目(委托
项目除外)。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,从撤销之日起 3 年内
不得推荐申请新项目。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 2 项,如
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 1 项。
4.基地项目、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
或具有博士学位。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
(1981 年 7 月 30 日以后出生),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
务或博士学位。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
课教师、专职辅导员(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
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,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、学工组长、团
总支书记等)、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,或在高校宣传部、学
工处、团委和院系党总支、学工办、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
的人员。
5.2017 年以来获得“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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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能手大赛三等奖”“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
三等奖” “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一
等奖”及以上荣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,经本校 2 名思想政
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,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。
6.2017 年以来获得“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或入围”
“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” “全省高校辅导员职
业能力大赛一等奖”及以上称号,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3
年及以上(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 日),现仍从事专职辅导
员工作的申报者,经本校 2 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
术人员推荐,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。获得“2019 年江西省高
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”称号的大学
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,经本校 2 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
业技术人员推荐,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。
四、申报办法及材料报送要求
1.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。规划和青年项目指标由系统综
合考虑各高校“2016-2019 年”4 个年度的项目申报率、立项率、
结项率,以及 2020 年社科统计、思想政治工作测评处理意见等
因素,自动计算。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根据各高校专职辅导
员和思政课专职教师等总数按比例计算。符合申报条件 5 和 6
的,请各高校科研部门以书面名义,单独向省教育厅社政处提
出增加指标申请。根据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
理办法(2021 年修订)》,2021 年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,由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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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办法要求,于规定时间内,通过系统完
成中期检查。
2.本次申报通网络申报,申报网址 http://47.114.81.8:
8500/,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24:00,具体操作办法详
见《高校人文社科系统使用说明》(附件 1)。
3.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加盖学校公章的《申报一览表》
《申请评审书》纸质版 1 份( A4 纸打印,左侧装订),以及资
助经费承诺于 2021 年 9 月 20 日 17 :00 前一并报送。如无经费
资助承诺取消本年度申报,且相应扣减 2022 年项目申报数。
《申请 评 审 书 》的 编排 顺 序 须 与《 申报 一 览 表 》 的 打印
顺 序 一 致。此次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我校受理时间:自即日起—2021年9月15日。
附件:1.高校人文社科系统使用说明
2.2021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
名额分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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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1
1.系统登录。已有申报研究项目的申报者使用本人身份证
号码登录,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。新申报者首先进行“系
统”注册,由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后,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,
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。
2.项目申报。申报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。提交成功后,
自行在线打印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》
(以下简称《申请评审书》),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。
3.项目推荐。学校科研部门对本校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。
通过系统推荐成功后,在 线 打 印《 江 西 省 高 校 人文 社 会 科 学研
究 项 目 申 报 一 览表 》 ( 以 下 简 称《 申 报 一 览 表 》)。
4.网报说明。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、树立良好的学风,系
统对申报条件 1 至 5 作了限制、设置了查重功能,如出现被限
制申报情况,请认真对照查找原因。
因系统处在试用阶段,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(chrome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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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技术问题请加入 QQ 群“江西高校社科系统技术群”,群号:
837186650,向技术人员咨询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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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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